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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品牌TOP行动管理细则

2019-06-12 17:42:41 来源: 中国名牌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章 入选标准

  第四章 入选指标

  第五章 入选程序

  第六章 培育方式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服务品牌强国战略,《中国名牌》积极履行主流媒体重要职责和使命,全面开展中国品牌TOP行动计划,重点培育细分行业标杆和成长型企业及品牌,讲述中国品牌故事,树立中国品牌形象,助力行业成长型企业健康发展。为入选TOP行动计划的中国名牌走向世界搭建平台、提供服务和支持。

  第二条 中国品牌TOP行动是一项完全为行业服务的公益行动,以社会效益优先。基本原则是:评价免费、透明、公正。重点培育、服务行业标杆和成长型企业及品牌。为加强中国品牌TOP行动的监督管理,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规范入选标准和申报程序,形成针对入选企业的评价体系、监管制度和预警机制,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三条 中国品牌TOP行动运用《中国名牌》的品牌IP,整合国内外丰富的媒体资源、中国名牌商学院、大学生“品牌故事”创意大奖赛、高铁及航天卫星等项目资源,面向海内外搭建高端推广传播平台,重点发掘和培育细分行业中具有独特潜力的企业,着力打造一批在未来能够代表所属行业走向世界的中国名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中国品牌TOP行动由行业协会负责人、各行业权威专家以及媒体负责人共同组成不少于20位委员的组委会,组委会为非常设机构。负责制定TOP行动计划的目标、原则、计划、任务和范围,构成中国品牌TOP行动理论体系以及传播体系的有效管理和严格把控机制。

  第五条 中国品牌TOP行动组委会设置决策层、秘书处、专家组。决策层负责TOP行动计划的顶层设计、策略制定、主体决策等;专家组严格按照体系标准展开对申报单位的遴选、评估、答辩、点评、报送等一系列相关工作;秘书处负责组织专家开展日常工作,成为组委会上传下达的中枢机构。

  第六条 中国品牌TOP行动组委会根据工作需要,与地方政府、优质行业协会及品牌机构共同设立“品牌培育合作基地”,辅导并扶持地方企业成为名牌企业。基地推荐申报的企业必须按照中国品牌TOP行动组委会的入选标准体系和评价实施细则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章 入选标准

  第七条 中国品牌TOP行动入选企业标准: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入选本计划必须为中国本国企业原创,产权归中国企业的自主品牌;

  (二)具有社会责任,始终诚信经营,企业文化积极向上;

  (三)质量管理和保障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近三年未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四)品牌规划管理、维护保障机制健全并有效运行,近三年内未出现重大负面舆情;

  (五)在国际市场,信誉良好,严格遵守驻在国市场法律法规,产品符合国际标准。

  (六)行业标杆企业附加入选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即可申报)

  1.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品牌知名度、品牌美誉度、品牌忠诚度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2.市场占有率、年度销售额、实现利税、总资产贡献率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3.生产技术条件和设备先进可靠,自主创新以及研发能力位居同行业前列;

  (七)行业成长型企业及品牌附加入选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即可申报)

  1.具有时代创新精神,通过新业态、新渠道、新商业模式形成推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商业力量;

  2.具有较大的成长性以及较大市场潜力。

  第八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有申报资格

  (一)使用国外商标的;

  (二)列入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及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等管理范围的产品而未获证的;

  (三)在近三年内,有被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质量监督抽查判为不合格经历的;

  (四)在近三年内,出口商品检验有不合格经历的;或者出现出口产品遭到国外索赔的;

  (五)近三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有重大质量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六)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发生重大负面舆情的。

  第四章 入选指标

  第九条 建立以市场评价、质量评价、效益评价、声誉评价和发展评价为主要评价内容的入选指标体系。

  第十条 市场评价主要评价申报品牌的市场占有水平和用户满意水平;质量评价主要评价申报品牌的实物质量水平和申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效益评价主要对申报企业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水平和总资产贡献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价;声誉评价从企业的行业声誉、文化建设、社会责任、正向影响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量;发展评价主要评价申报企业的技术开发水平和企业规模水平,评价指标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产品、以及富有成长性和创新性企业适当倾斜。

  第五章 入选程序

  第十一条 每年接受一次申报,企业可以自荐或通过培育合作基地及战略合作伙伴推荐报名。中国品牌TOP行动通过《中国名牌》全媒体及门户网站平台公布入选标准及受理程序和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如实填写《中国品牌TOP行动申请表》(另行制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程序上报中国品牌TOP行动组委会秘书处。

  第十三条 中国品牌TOP行动组委会秘书处对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企业申报内容是否属实等有关方面形成推荐意见,与申请材料一起提交专家组。

  第十四条 专家组组织品牌答辩,对申报企业展开现场考核,答辩过程全程公开。专家组答辩会后结合入选指标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报告,提交中国品牌TOP行动组委会决策层。

  第十五条 中国品牌TOP行动组委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并在一定限期内征求社会意见。中国名牌网、新华社客户端中国名牌频道将设立“中国行业名牌”专区,公布入选品牌。每个行业的入选品牌不超过10家,超过限额不再接受申请。

  第十六条 中国品牌TOP行动组委会与符合各个程序标准的企业正式签约。所有入选品牌在严格准入的基础上施行“双向选择”退出机制。

  第十七条 入选基本待遇:

  (一)在相关细则规定规范内授权使用中国品牌TOP行动LOGO;

  (二)授予“中国品牌TOP行动成员单位”牌匾;

  (三)享有《中国名牌》相关高端作者库、专家库、权威信息库资源;

  (四)《中国名牌》全媒体在特定专区展示入选企业名称或LOGO;

  (五)享有相关优质稿源双向流通以及推广渠道融通。

  第六章 培育方式

  第十八条 品牌定制化服务:新华社《中国名牌》全媒体拥有丰富的国家级行业协会资源,可与龙头企业一道共同推动行业标准的制定。同时依托旗下智库:中国名牌研究院、中国品牌监测中心的科研能力,为企业上至品牌的竞争力、影响力;下至品牌slogan、产品视觉、产品定价等方面,进行多维度的分析研判,为品牌提供全方位、一条龙、国家级的品牌咨询、品牌诊断、品牌策划、品牌传播服务。最终,为企业定制1、3、5年中短期战术执行规划和品牌两个5年中长期规划,量身打造符合企业发展的战略部署方案。

  第十九条《中国名牌》将成立“品牌故事工作小组”,依托独特的创意、策划资源,以责任感、真实情怀为切入点,以树立行业品牌形象、提升大国品牌价值为使命,深入企业内部,充分挖掘入选企业品牌文化价值,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以图文故事、宣传片、微纪录片、动漫等形式,展现品牌成长心路历程,记录鲜活的品牌故事,为品牌赋能。通过新华社媒体矩阵及合作媒体资源进行立体化、全球化传播,把故事讲给世界听,让中国名牌成为展示当代中国形象的闪亮名片。

  第二十条 国家级传播推广

  (一)以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官方刊物《中国名牌》杂志为主体,携手新华社公开发行的20多种报刊,包括《参考消息》《新华每日电讯》《瞭望》《半月谈》《经济参考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多个重量级报刊,形成全国最大报刊集群,以单期发行量近1000万份的广泛传播,最大限度达到品牌信息推广效果。

  (二)新华社客户端/中国名牌频道:新华社拥有的中国最大、世界领先的新闻采编网络,是新华社客户端内容品质的重要保证。2015年上线发布的新华社新版中文客户端下载量已突破2.3亿,综合影响力位居国内媒体前列。客户端中国名牌频道,每天面向世界实时更新最新、最热的新鲜资讯。稿件平均点击量超过80万次,部分突出稿件更是达到了200-300万人次浏览。

  (三)新华社网站集群/中国名牌网:新华社旗下网站集群,总日均访问量超过2亿。中国名牌网全新上线,打造中国品牌行业第一门户网站,为中国品牌TOP行动特别设置“中国行业名牌”专区,形成与计划协同推广实时更新的重点传播阵地,并实现与今日头条、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搜狐网等权威门户网站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全网打通,一文发表,无处不在。

  (四)由《中国名牌》代理的高铁品牌冠名专列:高铁,国家外交名片,总理出访必推的国之重器;年载客量突破20亿人次,其中高品质人群占比极高。超强聚客效应,规模居央视和卫视之间。《中国名牌》定制高铁具有三大优势:第一、国家名片的“光环效应” 传递品牌信赖感;第二、高端独占型媒体平台品牌实力的直接体现;第三、投放周期长、覆盖区域广,使列车成为品牌的宣传车,让品牌形成长期的覆盖效应。

  京广高铁:纵贯南北的高铁大动脉,覆盖3大经济圈6大省市;

  京沪高铁:纵贯南北的高铁大动脉,连接3大经济圈7大省市;

  高铁资源成为行业品牌培育计划的重量级推广资源,成为树立中国名牌形象的最为炫目平台之一。

  (五)纽约纳斯达克屏:登录享有“世界第一屏”之称的美国纽约时代广场纳斯达克大屏,扩大其国际影响力。美国纽约时代广场Times Square,被誉为“世界的十字路口”,每年有数亿人流汇集于此,是全球当之无愧的商业核心地。其中纳斯达克半圆柱形巨幅屏是最受瞩目的地标之一,被称为世界第一屏,一直都是世界顶级公司的秀场。近些年来,中国的优秀企业开始受邀登上纳斯达克巨幅屏,把中国优秀品牌的声音传递给世界。

  (六)航天卫星代理:《中国名牌》拥有商业民用卫星的品牌冠名代理权。国内尚未有以发射卫星的模式对外传播商业信息,对于合作伙伴和《中国名牌》,此次合作无疑将开创国内先河,大幅度扩大合作伙伴的品牌影响力。卫星将冠以合作伙伴之名,永久保存在太空之中。通过星体利用、卫星承载、天地互动等完善的配套方案,打造国际“星”名牌!

  (七)多渠道深度合作百家网通发:《中国名牌》杂志与人民网、中新网、中国网、光明网、国际在线、中国日报网、凤凰网、腾讯网、新浪网、网易网、今日头条等数百家中央、地方主流权威门户网站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形成网络营销推广矩阵。

  (八)顶级活动资源:《中国名牌》每年对接、承办数场重大活动,包括布鲁世界绿色设计论坛鲁塞尔峰会、可持续发展目标峰会、中国食品博览会、科博会(循环经济论坛)、中国行业名牌峰会等,通过组织各项落地活动,提升企业行业品牌影响力。

  (九)《中国名牌》全媒体:《中国名牌》杂志、《中国名牌》官方网站、《中国名牌》直播间访谈、中国名牌商学院、中国名牌传播力/竞争力指数报告、《中国名牌》高端智库将为入选TOP行动计划的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入选企业的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后按入选标准和综合评价指标重新评估,确定资格是否延续或予以取消。

  第二十二条 入选期内,企业如产品质量发生较大波动,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消费者反映强烈,出口产品遭国外索赔,企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出现重大问题等,中国品牌TOP行动组委会可以随时撤销该企业入选资格。

  第二十三条 中国品牌TOP行动的标志使用必须经由中国品牌TOP行动组委会书面授权,且只能使用在被认定型号、规格的品牌上以及指定场景、位置,不得扩大使用范围。被撤销入选资格的、超过有效期未重新申请或重新申请未获通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标志;禁止转让、伪造中国品牌TOP行动组委会的标志,违者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参与中国品牌TOP行动组委会入选评价工作的有关机构和专家,要保守企业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保护知识产权;严以律己、公正廉洁,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评价。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将取消其资格。

  第二十五条 加强《中国名牌》全媒体的传播管控,在运营方面设置统一监管系统,在内容上设置终审环节,并通过全天候舆情监测、定期全面检测和随时局部抽查相结合方式,以确保关于中国品牌TOP行动的内容真实、客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传播主体对公正、公平的理解和追求。

  组委会联系人: 许莹 联系方式:010-63077335

  杨虹 联系方式:010-63077364

  周丽云 联系方式:010-6307274

    报名地址:https://www.wenjuan.com/s/ZbAjiiL/

责任编辑: 顾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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