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是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稳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标准化在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已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如何在农业品牌建设领域继续发挥标准化的作用,成为当下一个全新的命题。
标准化作为品牌农业发展的根本途径,运用“统一、简化、协调、优选”原则,把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成熟的管理经验研制成为各类标准,并通过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农业全产业链各个环节进行标准化生产和管理,进而将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经验转化为生产力,以达到农业生产安全、优质、高产、高效的目标。在此基础上,农业标准也成为向消费者传递产品信息和生产经营者信誉的独特品牌标记,有助于建立品牌竞争优势。
标准化也是发达国家数十年来发展现代品牌农业的重要手段。例如,美国的《农业营销法》中规定了与水果、蔬菜、畜、禽等农产品相关的400多项标准,主要涉及农产品生产、分类分级和检验方法;日本建立了日本农林标准制度(JAS制度),该制度涉及农产品生产作业标准和最终农产品质量安全、质量标识、质量分级标准等方面;法国农业建立了“原产地命名控制”认证体系(即AOC认证标志),在农产品生产的地理环境、种养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设置标准,经过认证的农产品都产生了独特的竞争优势并被消费者长期认同。
近年来,我国农业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农业品牌建设奠定了坚实技术基础。为进一步发挥标准化作用,助力农业品牌建设,可以从以下五方面着力开展相关工作:
第一,做好品牌建设顶层设计,构建农业品牌标准体系。农业品牌建设是一项涉及全产业链条各个环节的系统工程,应当立足农业发展宏观调控,构建农业品牌建设标准体系。要厘清农业品牌建设的关键技术环节,包括品牌策划、品牌定位、品牌传播等,从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管理标准等多个角度,综合考虑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多种标准供给形式,结合农业不同领域品牌建设需求迫切程度,制定农业品牌标准梯次推进规划。
第二,提高品牌建设意识,研制农业品牌基础标准。过去以小农经济为主要模式的传统农业,其分散性、封闭性和自足性制约了现代农业品牌建设的发展,大多数农户都不具备品牌管理的意识和理念。因此,应当首先从农业品牌基础标准入手,结合农业品牌建设的独特之处,对农业品牌的术语定义、价值要素、建设要求等通用基础内容进行标准化、规范化。通过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用标准语言强化农业品牌建设领域的总体意识,让农业品牌建设者能够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一用就有效。
第三,落实品牌建设主体,导入农业品牌管理标准。品牌管理需要以一定组织为单位,通过实施计划、组织、领导、协调、控制等一系列专业的管理活动来实现品牌建设目标。农业品牌区别于工业、服务业等其他领域的品牌,具有其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因此应当制定符合农业生产经营特点的农业品牌管理标准。与此同时,应当明确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是品牌建设的责任主体,也解决了谁来执行品牌管理标准的问题。要培育扶持一批具有较强市场开拓能力、生产加工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作为品牌建设主体,对其进行品牌管理标准培训,提高其品牌管理专业能力。
第四,发挥品牌示范作用,建立农业品牌评价标准。品牌不同于产品,只有具备了一定的质量水准以及市场口碑的产品才能称为品牌。因此,应当分行业、分领域制定一批农业品牌评价标准,包括区域公用品牌评价标准、农业企业品牌评价标准、农产品品牌评价标准等。通过评价标准树立农业品牌建设标杆,凸显特色、强化优势,同时用标准规范农业品牌评价行为,杜绝一切乱评比、乱发牌的现象,做到品质高标准、评价严要求,客观公正地对农业品牌建设成效进行评价,由此推动农业生产全产业链条的转型升级。
第五,统筹品牌建设资源,做好农业品牌标准支持。政府应当发挥统筹协调、高效服务的职能,为农业品牌标准化的推广做好支撑。应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加大对农业品牌建设标准制定、实施、宣贯的支持力度,充分调动生产经营者采标、贯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科研投入,开展农业品牌建设理论研究,这也是农业品牌标准建设的重要技术支撑。统筹协调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专业学协会、科研院所、政府部门等多方资源,建立农业品牌建设标准化长效工作机制,发挥各自力量积极贡献农业品牌标准化建设,助力农业品牌建设稳步推进。(编辑/吕天骄)
(作者吴芳系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