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组织的基本职责,而做好监督工作是履行纪检监察组织职责的前提和基础要求。施工企业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在工作实践中的监督工作一定程度上存在泛化、简单化问题,存在用监督代替管理现象。监督工作定位不准、思维僵化,往往会使监督工作有效性大打折扣。如何提高施工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有效性,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课题。
一、监督工作要定位准确,走出三种误区,全面融入企业中心工作
1.监督不能越位,走出“监督代替管理”的认识误区,认真实施“再监督”。作为施工企业,我们在工作实践中,要不断强化“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的归位意识,突出对主抓者、主责者、监督者的监督。破除把协调等于牵头、牵头等于主抓、主抓等于负责、监督等于把关的习惯性思维,要把过程监督向结果监督转变、四面出击向定点突破转变、包打天下向术业专攻转变。比如纪检监察组织对企业物资、劳务招标的监督,有的系统部门认为只要纪检监察部门去了,就应该由纪检监察部门把关,所有的责任都推给纪检监察组织。这样的认识误区通过“再监督”工作的宣传和贯彻,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改变。
2.监督不能错位,走出“监督高高在上”的认识误区,真诚帮扶解难题。施工企业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工作时,要让监督有温度。要认识到监督和服务分不开,要有帮扶意识。特别是在施工一线开展监督工作时,施工企业难以整改或容易发生的问题长期存在,如果我们对问题性质不进行判断和分析,直接开展工作,最终不但会伤害基层员工的感情,也无益于问题的解决。所以,在开展监督时,我们要去思考怎么帮助基层单位完善制度、克服惯性思维,多提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思路,让基层单位欢迎、接受监督。
3.监督不能缺位,走出“监督意思意思”的认识误区,敢于较真有触动。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不能避重就轻,要树立企业形象,不能失去监督的底气。开展工作时腰杆要硬,不要顾虑太多,不监督没意思,监督又蜻蜓点水、浅尝辄止,对关系企业生存发展的大问题不敢碰硬,这是对企业不负责,对党不忠诚,必须走出这个误区。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在融合企业中心工作中来提高监督的有效性。
二、突出重点,发挥三大核心作用,在担当中提高纪检监察组织监督的有效性
1.常规监督重规范。企业开展巡察、年度检查等监督工作时,要发挥好宣传教育作用。纪检监察组织在对基层项目部进行巡察时,严格按照巡察工作程序,要求项目部在驻地人员集中的地方张贴巡察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并在隐蔽地方设立意见箱,畅通举报渠道。要让基层单位感觉时刻置于公司的监督之下、群众的监督之下,自觉规范地开展项目生产经营工作。针对巡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及建议,以问题为导向,促进项目部管理水平提高。
2.节日监督重提醒。在重大节假日前,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做好节前提醒,严明纪律要求,公布举报方式。在节假日期间,要成立四风问题专项检查组,对各基层单位食堂、公务用车、津补贴发放等容易发生四风问题的领域进行重点抽查。加强对项目部纪检监督员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一线监督的优势,延伸监督触角。加强对四风问题案例通报力度,通过廉政教育宣讲、《廉政园地》平台等方式,用实实在在的典型案例,让基层领导干部知红线、明底线。同时,企业纪检监察组织要保持对四风问题零容忍,发挥好监督工作的警示作用。
3.专项监督重深入。每年,纪检监察组织要根据公司年度工作重点,对生产经营、党风廉政建设、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等内容开展专项监督。专项监督应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真实地反映基层单位在落实上级重要文件精神、工作部署的具体情况。专项监督要有深度、厚度,对监督过程中基层单位好的经营管理理念要总结推广,对管理混乱、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基层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要点名通报批评,对企业造成损失的要严肃问责,发挥好监督工作的震慑作用。
三、创新方法,聚焦三个层级履职,在创新中提高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1.监督同级聚焦“一岗双责”。在工作实践中,为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将监督工作前移,督促企业领导干部及时发现一些苗头性问题,施工企业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积极探索,制定廉情抄告制度。对企业领导干部分管系统或项目部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不在状态、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生活作风有职工反映等问题,以书面抄告的形式告知系统分管领导和项目包保领导,促进领导干部全面掌握分管系统及分管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情况,更好地履行“一岗双责”。
2.监督上级紧盯主体责任。施工企业基层纪检监察组织需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但同时也应对党委的工作进行监督。施工企业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对党委及党委书记的监督主要聚焦履行主体责任意识强不强,履行主体责任是否到位问题。对党委的监督紧盯领导、协调、实施、管理、教育、预防、惩处、考核八个主体责任的履行情况。对党委书记的监督应紧盯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是否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信件亲自批阅、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3.监督下级死守“底线红线”。加强廉政教育宣讲力度,结合基层项目部施工生产实际情况,全面排查廉洁风险点。在严格执行成本管理2.0制度和业财共享平台基础上,抓好“十防工程”,对临租设备、安全文明施工经费、食堂费用等平台监管外的领域执行“三公开一提示”制度。在对外接待、津补贴发放、公款报销、公务用车等项目部日常容易发生问题的领域,提出具体的“十个不”要求,清晰明了地划出工作生活中的底线红线,并通过严肃执纪提高监督有效性。